详情请进入 湖南阳光电子学校 已关注:人 咨询电话:0731-85579057 微信号:yp941688, yp94168
广东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19-022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6日,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白宝鲲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陈平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白宝萍女士、总工程师杜万明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东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白宝鲲先生、陈平先生、白宝萍女士、杜万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分别自愿承诺: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19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止),不减持个人名下所登记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詹美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詹美连
詹美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大学专科。曾在广东省从化市安怡幼儿园、深圳市新得利电器制造厂工作;2004年8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铝合金推拉窗、门配件事业部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詹美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5:00至2019年3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6,21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80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5,861,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68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6,462,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6,107,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21,54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814,024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316,725,976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白宝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闫桂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白宝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晓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殷建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赵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束伟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选举黄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正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4选举许怀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尚德岭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白宝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白宝鲲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专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白宝鲲先生(主任委员)、陈平先生、闫桂林先生、白宝萍女士、王晓丽女士、殷建忠先生、赵正挺先生;
审计委员会:许怀斌先生(主任委员)、赵正挺先生、闫桂林先生;
提名委员会:黄强先生(主任委员)、束伟农先生、白宝萍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束伟农先生(主任委员)、许怀斌先生、王晓丽女士。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黄强先生、赵正挺先生、许怀斌先生、束伟农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白宝鲲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白宝鲲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陈平先生、白宝萍女士、王晓丽女士、殷建忠先生、张德凯先生、黄庭来先生、陈志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陈平先生、白宝萍女士、王晓丽女士、殷建忠先生、张德凯先生、黄庭来先生、陈志明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杜万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杜万明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殷建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殷建忠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邹志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邹志敏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闫桂林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闫桂林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九、《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韩爽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一、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白宝鲲
白宝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emba。白宝鲲先生自2003年初创办公司,长期专注于建筑五金领域的发展,现担任金属结构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房地产与门窗幕墙产业合作联盟副理事长、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委员。2014年12月,荣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功勋人物;2015年12月,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职务。
截至目前,白宝鲲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3,789,676股,占公司总股本35.39%;同时,东莞市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信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964,956股,其中白宝鲲先生持有坚信实业72.26%股份;东莞市幸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源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964,956股,其中白宝鲲先生持有60.94%股份;东莞市坚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守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847,757股,其中白宝鲲先生持有坚守实业63.6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先生与白宝萍女士为兄妹关系,白宝鲲先生之父与殷建忠先生配偶之父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伟农
束伟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东南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结构总工程师,中国钢结构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钢结构协会预应分会、设计分会副理事长。束伟农先生是国内建筑结构设计领域领军人物,近年来先后主持了北京新机场航站楼、首都机场t3航站楼、昆明机场航站楼、凤凰国际传媒中心、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大厦、北京电视中心、侨福芳草地、珠海歌剧院、中国尊、丽泽soho等众多一流项目的结构设计工作。在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等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建筑结构设计奖13项、北京市优秀工程设计奖26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20项、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金银奖3项、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
截至目前,束伟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强
黄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被评为建设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曾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质量分会理事长、中国bim发展联盟理事长等。多年从事岩土工程技术研发、建筑业信息化研究及企业管理工作,多项研究成果获建设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等多本国家和行业标准。独立编著出版了《勘察与地基若干热点技术问题》、《桩基工程若干热点技术问题》、《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技术》、《建筑企业管理与改制》、《草根管理》、《论bim》、《建筑业互联网系统架构模型》、《建筑业信息分解编码a@bco&e》等著作。
截至目前,黄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正挺
赵正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自1991-2005年于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工作,2005-2009任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主任,2009-2011年任北京精瑞基金会秘书长,2011年至今任全联房地产商会秘书长。1998年获建设部建设先进个人奖,参与编写《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中国绿色低碳住区技术评估手册》。
截至目前,赵正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怀斌
许怀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许怀斌先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曾公派赴香港会计师行实习西方独立审计实务,之后一直在国内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及所属咨询公司担任副所长、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许怀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华德匡成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股权融资与上市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许怀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平
陈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emba。自2003年公司成立起即一直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兼门窗事业部总经理、生产管理中心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生产工作。
截至目前,陈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87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7.43%;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白宝萍
白宝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白宝萍女士担任中国建筑学会幕墙学术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常务理事、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的常务理事。自2003年公司成立起即一直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副总经理,营销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营销中心工作。
截至目前,白宝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3,87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7.43%;白宝萍女士与白宝鲲先生为兄妹关系,白宝萍女士之父与殷建忠先生配偶之父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晓丽
王晓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南开大学商学院emba。王晓丽女士担任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副会长。自2003年公司成立起即一直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副总经理,营销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营销中心工作。
截至目前,王晓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3,022,370股,占公司总股本4.05%;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德凯
张德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学专科。自2003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历任供应部部长、采购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采供中心工作。
截至目前,张德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0.75%;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庭来
黄庭来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香港居留权,1965年出生,香港科技大学工程机构管理硕士。1995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工商管理本科毕业,2005年获得香港大学和北京清华大学合办的中国法律第二学位文凭课程修业证书。曾在元丰五金有限公司、austpacificinvestmentcompanylimited、恒晖建材有限公司、集宝香港有限公司、同治堂集团任职,2001年-2008年在汉高中国担任大区销售经理和全国重点客户经理,2008年-2011年在亚萨合莱亚太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发展总监和总经理。自201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战略、投资发展工作。
截至目前,黄庭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志明
陈志明先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陈志明先生于1975至1994年担任明基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主任,1994至1998年任新麦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协助工作,1998-2006年任明基电通(上海浦东)科技公司副总经理,2007-2016年担任可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2017年任苏州奔腾塑业有限公司总裁。自2017年加入公司,负责子公司管理中心工作。
截至目前,陈志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万明
杜万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大学专科,高级工程师职称。自2003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曾任门窗五金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杜万明先生是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塑料门窗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建筑门窗配套件专家组成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分会专家组成员;参与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课题《典型地区用建筑外窗系统研究开发》、“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新型乡村建筑材料研究与开发》、2012年广东省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项目-专题五:新型节能围护结构开发及其产业化“高性能新型节能铝合金门窗”中的建筑门窗五金类课题的研究、编制、配套开发等工作;并参与编写了建筑门窗五金件等数十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建筑标准图集等工作。
截至目前,杜万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0.75%;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殷建忠
殷建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职称。曾在苏州塑料五厂、苏州罗技电子有限公司、苏州阳澄湖兴丽娱乐度假有限公司、苏州银丽娱乐度假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入职公司,历任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分管订单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等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殷建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17,325股,占公司总股本1.13%;殷建忠先生配偶之父与白宝鲲先生、白宝萍女士之父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志敏
邹志敏先生,198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2003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管理中心主管、部长、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邹志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2,206股,占公司总股本0.03%;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桂林
闫桂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专科。自2003年公司成立起即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生产管理中心副总裁。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闫桂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8,215,135股,占公司总股本8.78%;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爽
韩爽女士,198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文学院,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韩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69-82955232
传真:0769-87947885
电子邮箱:dsb@kinlong.com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3722
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19-026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尚德岭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尚德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尚德岭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尚德岭
尚德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专科。自2003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综合部主管、综合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企划中心部长。
截至目前,尚德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507股,占公司总股本0.06%;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19-021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1,15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0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5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发行新股44,360,000股,老股转让9,230,000股;并且44,360,000股新股于2016年3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70,000,000股变更为214,360,000股,其中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0股。
2017年3月29日,公司解除限售股份合计9,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58%,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0,770,000股。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4,36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59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21,540,000股。2017年6月8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21,54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1,155,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45名,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41,1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介绍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41,15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5名,其中42名自然人股东,3名法人股东。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限售股解禁后,白宝鲲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即每年只能转让其持股的25%。白宝鲲、闫桂林、陈平、白宝萍和王晓丽还需遵守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承诺,具体参见本文“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因此,白宝鲲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可实际流通数量为公司股份总数的2.5%;闫桂林、陈平、白宝萍和王晓丽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可实际流通数量为公司股份总数的1%。
2、赵键等股东质押的股票在解除质押前不能上市流通。
(五)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和申请表;
2、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清单;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5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发行新股44,360,000股,老股转让9,230,000股;并且44,360,000股新股于2016年3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70,000,000股变更为214,360,000股,其中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0股。
2017年3月29日,公司解除限售股份合计9,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58%,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0,770,000股。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4,36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59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21,540,000股。2017年6月8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21,54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1,155,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45名,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41,1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介绍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41,15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5名,其中42名自然人股东,3名法人股东。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限售股解禁后,白宝鲲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即每年只能转让其持股的25%。白宝鲲、闫桂林、陈平、白宝萍和王晓丽还需遵守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承诺,具体参见本文“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因此,白宝鲲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可实际流通数量为公司股份总数的2.5%;闫桂林、陈平、白宝萍和王晓丽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可实际流通数量为公司股份总数的1%。
2、赵键等股东质押的股票在解除质押前不能上市流通。
(五)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公司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金川电工考证培训学校,金川电工考证培训班,金川电工考证学校,金川学电工考证的学校,金川电工考证培训哪里好,金川电工考证培训学校,金川电工考证短期培训班,金川电工考证培训学校地址,金川学电工考证培训,金川电工考证培训哪里好,金川电工考证培训班,金川电工考证技术培训.(编辑:hnygdzxx888)(整理:金川电工考证培训学校)
湖南阳光电子学校教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