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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18时35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沙区工人村某手机店,报警人通过手机定位功能,定位到自己遗失的手机竟然在该手机维修店里,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据报警人李某反映,他是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平时主要负责大渡口某辖区的快递业务。1月11日上午,李某在送快递时,一时大意,不慎将手机弄丢了。因手机里存有许多客户的资料信息,还绑定了支付宝和很多银行的银行卡,平时省吃俭用才买了这部价值2400元的手机。
这两天,李某一直通过手机定位功能查看手机的情况,刚开始手机定位显示还在大渡口区域,自己也一直在跟踪查找。1月13日晚上,自己忙完工作后,再次定位手机时,发现手机竟然“跑”到了沙坪坝区,自己坐上出租车,从大渡口来到沙坪坝,定位到手机在该手机维修店里。
据手机维修店老板王某反映,1月13日下午17时许,一位身穿某外卖公司衣服的外卖员拿着一部手机来到店里刷机,声称是自己老婆的手机,因很久没用了要刷机。王某见该手机外壳写有一个男性的名字,便问该外卖员其老婆的名字,外卖员不愿回答,称有订单来了要去送外卖,晚点有时间再过来取。王某心存疑虑,让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民警电话联系该外卖员小陈,小陈称,1月11日上午其在大渡口茄子溪附近送外卖时,的确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他在现场等了一会也没见失主过来,因忙于送外卖,就离开了现场。后来失主打电话过来,让其归还手机,并答应给他一点费用,可是过了两天失主却一直不兑现承诺,小陈就从大渡口来到沙坪坝,在路边找了一家手机店刷机。
民警对外卖员小陈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告知其拒不交还的行为涉嫌“侵占罪”,经过民警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后,小陈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认错态度诚恳。 后民警核实了报警人李某的身份信息,查验了其手机电子发票及手机号码等有关信息,手机 终回到李某手中。
在此,警方提醒,捡到他人遗失物品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权利人。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权利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另外,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