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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住建局:
黄玉臣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153号)收悉。我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我区把业委会组建纳入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借我市开展“双创”的契机,进一步的理顺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将业委会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来抓,作为社区管理的 重要、 基础的组织来建,全面推进业委会组建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特别是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业委会、党支部和其他自治组织的建立,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将其作为物业小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区、镇(街)物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职能。突出
1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在物业监管中的“中枢”作用,督促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监管职责承接,强化街道办事处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的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按照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良性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并推进落实。特别是我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的升级管理,我区组建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镇(街)临时物业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高效的物业管理平台。
(三)定期组织各物业企业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区物业、消防、卫生、环卫、水务、城管、公安等各部门定期对物业小区和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和监管,根据检查到的情况,要求物业小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双创标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工作建议
(一)建议市级部门完善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指导我区物业管理工作。
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条件,也是处理物业纠纷的基本保障。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管理模式,由于政策法规滞后,业主自治机制不健全,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关系不清、定位混淆,始终没有形成良性发展的有效模式。建议我市尽快出台《海口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业主大会电子投票规则》、《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海口市2物业管理联系会议工作制度》等配套政策,为依法全面解决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提高行政效率提供法规基础。
(二)建管衔接,逐步解决和有效防范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小区开发建设的遗留问题,如改变规划用途、虚假销售宣传、车位配比不足、供水供电、电梯安全、房屋质量等,持续时间久,处置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对遗留问题进行分类梳理,行政调解与司法判决并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大限度地消化遗留问题。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小区监管衔接制度,落实物业承接查验。
(三)利用各种契机,推进水电抄表到户,规范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建议市政府出台制定《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规范房屋交付使用行为,督促开发建设企业遵守合同约定,提供合格产品,履行保修责任。
(四)建立物业服务收费市场调价机制及推进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筹集工作。目前,我市、区物业小区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大会表决难、执行难、物业管理甲方主体普遍缺失的现状,建议我市尽快出台政策引进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按照服务标准测算收费价格,提供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建立健康良好的市场调价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亟需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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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生为根本,兼顾行业的发展。将我市物业管理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杨典华;电话:13215870190)抄送:市政府督查议案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