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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2
涉及单位:交警部门
地区: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本人在11月18日中午1点左右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金华路蔡伦美食街调头路口调头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当时,本人看到对面来车时已踩住刹车,此摩托车由于速度过快刹不住就撞上了。
当时报了交警,交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询问此人没有驾驶证,摩托车也没有年检,也没有上牌。属于三无车辆。
此人也是一种无赖行为说没有钱赔给我,让我拿他摩托车去,后面我也就没让他赔。
可是,我没有想到耒阳交管部门对于三无车辆既不扣押他的摩托车,也不对此人进行罚款及拘留(这已经属于危险驾驶行为)难道在耒阳只要会开车就行了,不需要驾驶证等等吗?那我们开车的就必须自认倒霉吗?我可以自己修车,但是为什么交警部门不对此摩托车进行扣押呢?不对此危险驾驶人员进行罚款呢?请相关部门核实。
.(编辑:宣化摩托车维修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