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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
2011年我市中考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2010——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苏州市执行“三项规定”、落实“五个严格”、保证一小时运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意见》(苏教〔2009〕11号),稳步进行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认真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强化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的任务和要求,将完善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作为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二、原则要求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中考方案要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完善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改善教学为原则。开考科目与组织形式要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中考考试和考查方式采用纸笔测验、开卷考试、实验操作、现场测试、听力测试等多种形式,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努力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三、考试、考查科目和时间介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体育七门。体育考试介绍在5月6日—15日之间进行。其它六门介绍在6月17日—19日举行。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为100分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和历史科目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与听力口语自动化测试,体育科目采用现场测试方式。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艺术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统一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学生均在校参加现场测试。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已介绍在初二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理化实验操作均介绍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生物、地理、艺术与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用时均为60分钟,其他项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考试、考查科目内容
(一)语文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涉及课文的考试内容,约占除写作以外的考试内容的50%~60%,其余的40%~50%可涉及与课文相当的现代文读物(包括政治、科技、文艺读物和苏州语文课外读本上的课文)。
(二)数学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考试不带计算器(其它各科考试都按此规定执行)。
(三)英语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等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四)政治和历史
政治部分为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七、八年级的法律部分、《民族政策常识》(第一~第三课),约占90%;2010年10月—2011年3月的国际、国内重大时政,约占10%。
历史部分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所要求的测试评价范围。
(五)物理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二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六)化学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七)其他考查科目
均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上)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所学的内容命题。艺术学科含有5%的地方优秀艺术文化方面的内容。体育考试方案另发。
五、考试科目成绩分布及等级处理
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分。考试科目题量和分值的权重,依据课时比例确定。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历史和政治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和历史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40分。英语满分为130分(书面题100分,听力题20分,口语测试题10分)。
体育科目采用等级分。体育满分为40分,包括体育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二个部分。体育考试成绩为30分,测试项目为三项,以等级评定成绩,然后将等级折换成分数计入总分,等级有A、B、C、D四等,等级分折算方法为:A=10分,B=8分,C=6分,D=5分。平时成绩为10分,评分办法另行制定,考核时间为2009年10月—2011年3月。在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借读的初中毕业生返回苏州市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平时成绩按在体育考试中增加一个选测类项目的成绩计算。
六、毕业要求
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初中毕业。计算毕业成绩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科目均以总分的60%为及格分。补考由毕业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分,补考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实践能力考查当场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允许不合格者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包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项指标,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
(整理:新浦电工考证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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