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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2011年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静安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详情如下:
一.严格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开展2011年静安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力争高中阶段录取率98%,“普职比”大体相当。
二.报名工作
2011年静安区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志愿表栏目设置及填报工作
(一)志愿表栏目
1.“提前录取”志愿
(1)“提前录取”志愿中分为高中和中职校两大类: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推荐、自荐,“静安区名额分配法”招生;中职校航空服务类、艺术类、推荐、自荐。
(2)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区名额分配法”、中职校推荐生志愿除外),并进行提前预录取。
2.“统一录取”志愿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提前招生“零志愿”。
(2)上海中学等市教委直属学校的“名额分配法”招生志愿。
(3)中高职贯通志愿(需面试合格的本市户籍考生方可填报)。
(4)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艺体特长生须将预录取学校(为上海市教委或静安区教育局规定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填在第一志愿。
(5)由区招办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
(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提前录取”志愿须是具有一定资格的考生方能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日期后任何人、单位不得修改志愿。
2.所有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学校的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旦录取,其它志愿自然失效。
3.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县中招办后,任何人、单位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志愿表中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若有误差,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4.加强对学校领导及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的招生政策宣传和招考业务培训,统一宣传口径。同时,加大面向全体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力度。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中招办根据考试工作时间节点统一介绍。
5.参加“提前录取”批次(含“区名额分配法”)招生的考生也必须填报“统一录取”批次志愿表。一旦在“提前录取”批次中被正式录取,此表中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按“统一录取”批次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四.考试工作
(一)2011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行命题和组织实施,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和部分阅卷等工作。
凡参加201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2011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学业考试不及格者,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
(二)2011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5门学科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与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均采用等第制。
(三)市统一学业考试日程: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5月28日 (星期六) 上午8:30—9:40 思想品德(开卷)(本市应届毕业生)
6月18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10 语文
下午2:00—3:40 物理、化学
6月19日 (星期日) 上午8:30—10:15 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下午2:00—3:40 数学
下午4:00—5:10 思想品德(开卷)
(往届毕、结业生,返沪生)
(四)语文、数学、外语、理化(合卷)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思想品德及体育考试由区统一阅卷。对本人文化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五)体育科目考试分值30分,记入录取总分。体育科目考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进行。
考试时间:4月16日(遇雨天顺延)
(六)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以及中高职贯通志愿将实行面试或专业考试,报名、考试(面试)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须关注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考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学业考试。
(七)在沪就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学生中,不符合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考条件的毕业生的学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各校要为非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整理:游仙电工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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