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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工作
1.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城区、农牧区普通高中录取 低分数控制线;根据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总量,确定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 低分数控制线。
7月22日市中招办公布城区、农牧区普高 低分数控制线和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 低分数控制线。
2.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及各旗县区中招办负责。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录取批次为:
第一批次:14所自治区优质高中;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
3.市中招办负责第一批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7月23日8:30—17:30为属(驻)地内和属(驻)地外统招网报时间。
凡达到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 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于7月23日8:30—17:30在网报第一批次录取的一个学校志愿。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全市报考信息,,市中招办每隔两小时在中招信息网上公布一次按分数段统计的即时报考信息。
今年网报采取分时分段结束的方式,在网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考生的网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具体介绍将在每次网报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说明。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
7月23日17:30准时关网,网报结束。市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网报情况,分别划定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属(驻)地外统招和属(驻)地内统招的录取分数线。7月24日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2)7月25日8:30—17:30为属(驻)地内分招网报时间。凡达到普高城镇 低分数控制线、且统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属(驻)地内自治区优质高中的分招志愿。市中招办即时公布网报排名信息。7月25日17:30准时关网。市中招办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数和学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顺次录取。
今年分招网报实行 高分数限制(一批次14所学校中 高的统招分数线即为分招 高分数限制线),凡超过分招 高分数限制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网报统招志愿的,将无法网报分招志愿。具体要求将在每次网报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说明。
已经被统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分招。
7月26日公布分招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分招录取结果。
(3)统招和分招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中招办公布空额信息并组织补录。凡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 低分数控制线、网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于7月27日8:30—17:30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再选报一所。补报结束,根据补报情况分别划定相关学校的补录分数线。市中招办7月28日公布补录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补录结果。
(4)补录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顺延至第二批次由旗县区中招办负责完成录取工作。
4.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 低分数控制线、拟填报第一批次学校统招、分招志愿的考生,必须在统招和分招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因不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第二批次学校和区属职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各旗县区中招办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及考生志愿情况,划定所辖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并组织录取。此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6.第三批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组织各中等职业学校完成。
7.特长生的录取工作。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允许招收特长生的高中校组织的术科测试后,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不参加中考的考生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录取。招收特长生的高中校划定术科成绩合格线;市中招办统一划定艺术体育类文化课 低录取控制线。
8.择校生的录取工作。在市中招办的监督下,由各招生学校严格按“三限”政策完成。有择校意向的考生在充分考虑自己的中考成绩、家庭居住地、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7月7日8:30-7月22日17:30)直接到相关学校登记。
已经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向另一所学校申请择校。
招收择校生的高中校要派专人做好家长接待工作。登记择校生时,必须先核实考生是否已经被其它学校正式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经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9.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中有特殊体材、先天素质有培养前途的,经相关学校考核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经市中招办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10.体育考试总分不满10分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整理:谢通门电工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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