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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考查科目和时间介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体育七门。体育考试介绍在5月6日—15日之间进行。其它六门介绍在6月17日—19日举行。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为100分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和历史科目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与听力口语自动化测试,体育科目采用现场测试方式。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艺术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统一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学生均在校参加现场测试。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已介绍在初二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理化实验操作均介绍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生物、地理、艺术与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用时均为60分钟,其他项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考试、考查科目内容
(一)语文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涉及课文的考试内容,约占除写作以外的考试内容的50%~60%,其余的40%~50%可涉及与课文相当的现代文读物(包括政治、科技、文艺读物和苏州语文课外读本上的课文)。
(二)数学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考试不带计算器(其它各科考试都按此规定执行)。
(三)英语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等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四)政治和历史
政治部分为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七、八年级的法律部分、《民族政策常识》(第一~第三课),约占90%;2010年10月—2011年3月的国际、国内重大时政,约占10%。
历史部分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所要求的测试评价范围。
(五)物理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二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六)化学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七)其他考查科目
均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上)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所学的内容命题。艺术学科含有5%的地方优秀艺术文化方面的内容。体育考试方案另发。
(整理:古县电工考证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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