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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公告编号:2021-4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8,615.91万元,同比增加54.44%;营业利润10,915.28万元,同比增加317.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22.70万元,同比增加189.65%;综合毛利率为13.68%,同比下降2.55个百分点。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8,615.91万元,同比增加54.44%,毛利额同比增加约6,923.46万元,综合毛利率为13.68%,同比下降2.55个百分点。营业总收入和毛利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从2020年下半年起,持续得到国内外行业顶级客户或平台型巨型客户的多品类产品订单。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
2.销售费用同比减少约717.2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约1,663.47万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3.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2,790.92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团队建设,使得研发员工成本同比增加。
4.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约886.5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对参股公司确认的投资亏损同比减少。
5.净敞口套期收益同比增加约2,918.4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到期交割的现金流量套期-远期外汇合同的有效套期部分产生的收益同比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约509.5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
7.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635.6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客户赔偿款同比减少而结转的相关损益同比减少。
8.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约753.96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音响电声类业务:
报告期内音响电声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3,149.04万元,同比增加55.6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2.93%。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下游客户需求强劲,产品订单同比大幅增加,尤其是持续得到国内外行业顶级客户或平台型巨型客户的订单。得益于公司优质的客户群体以及多年积累的技术沉淀,公司原有产品份额持续增长。声学应用场景越来越宽广,智能化、物联网趋势,让公司更广泛地切入了AI+iot生态圈,包括VR\AR等智能可穿戴类产品。近年来,公司加大国内客户的开拓力度,产品内销比例在增加。华为、百度等均为公司客户。2021年初,公司获百度颁发“战略合作供应商奖”。该奖项是根据公司专业技术、成本控制、交付管理、质量、管理成熟度、公司整体运营等多方面的综合考评结果,更是整机供应商中唯一获得此殊荣的企业。去年成立的耳机事业部已经步入正轨,耳机业务有所突破。视频会议系统相关产品的暴发增长,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增长点。另外,公司也布局了汽车音响、智能机器人及教育类声学产品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专注声学领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核心”的原则,寻找能为公司带来利润的领域和客户,在传统业务、AI+IoT生态圈、智能穿戴类产品(VR\AR)、汽车音响等领域全面开花,争取三年内实现百亿销售的战略目标。
公司深化事业部制改革,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并以提升综合盈利能力为目标,多举措、多方面进行降本增效。
(1)公司持续推进事业部制改革,以事业部为利润中心,构建责、权、利三者相互统一的内在系统,优化了管理结构,更好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2)公司推行集中采购改革,将以往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采购权限,统一集中到供应链管理中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并积极导入第二、第三供应商,培养供应商的良好竞争氛围。公司积极反腐倡廉,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虽然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原材料涨价,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2.锂电池业务:
锂电池业务包括软包锂电池业务以及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软包锂电池业务由国光电子开展,国光电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产品运用于无线耳机、移动音响、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人机等产品。报告期内,国光电子持续深耕现有大客户,不断改善产品技术和工艺流程,加大对自动化设备的投入,提高产品销售额和产品利润。2021年1-6月国光电子实现销售13,488.71万元,同比增加56.73%,净利润835.03万元,同比增加417.15%。
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消费潜力巨大,将有力刺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广州锂宝下属公司宜宾锂宝及宜宾光原已建成具备年产20,000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及年产7,000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能力的产线。宜宾锂宝已聘请中国工程院吴锋院士为宜宾锂宝首席科学家,先后引进国内外多名锂电等产业高端人才,拥有自己培养的研发团队。同时,联合北京理工大学共建宜宾锂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宜宾新能源锂电材料院士创新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和领先的研发技术优势。宜宾锂宝目前已经达成满产,客户为宁德时代、天津巴莫等头部企业,更大的产能扩张已纳入规划。另外,宜宾锂宝也在积极进行增资扩股的准备工作,拟筹集资金进一步扩大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装置规模,并为后续独立上市创造条件。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伟成
二〇二一年八月廿五日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1年修订),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关于核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7年12月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479,91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999,976.9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164,992.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834,984.69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本公司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9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780.81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失后净额为549.53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52.2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522,156.00元,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募集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11,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注2: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募集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4,45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5,450,000.00元,差异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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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于2019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廿五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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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本公司计划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65,834,984.69元。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从“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越南子公司实施,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8月20日公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经综合考虑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生产和业务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并经2020年4月9日总裁办公室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不再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投入,于2020年度该项目无新增投入。该项目原承诺效益为年税后利润人民币12,213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相关已投产设备均已完工并实现量产。
注2:上述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于2021半年度,该等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形成的部分长期资产已完工并已实现生产,且对应产品已实现对外销售。2021半年度该等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为对应产品于2021年半年度实现的销售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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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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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有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19%股份,为确保产业园公司正常运营,满足产业园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产业园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借款,借款利息为12%,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不超过36个月。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在60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含应收借款利息)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裁郑崖民先生同时担任产业园公司的董事,产业园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郑崖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出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产业园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次交易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3.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凯峰
5.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56号
6.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音响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技术推广服务;广告业;物业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仓储代理服务;停车场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公司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干果、坚果零售;纸制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礼品鲜花零售;花盆栽培植物零售;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健身服务;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射箭馆场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助动自行车维修;电动自行车修理与维护;自行车修理;服装批发;服装零售;物流代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卫生洁具零售;人才招聘;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糕点、面包零售;熟食零售;散装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汽车清洗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摩托车修理与维护;酒店住宿服务(旅业);快餐服务;中餐服务;西餐服务;自助餐服务;日式餐、料理服务;韩式餐、料理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吧服务;冷热饮品制售;甜品制售;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电影放映;门诊部(所);乳制品零售;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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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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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68.75%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裁郑崖民先生同时担任产业园公司的董事,产业园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0.其他: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对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1.经公司查询,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三、借款额度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
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元)的借款额度,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用途为仅限于乙方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乙方保证不将款项挪作他用。本协议签署后,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分笔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实际提用的单笔借款的金额分别以每次经甲方批准并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借款通知书所记载为准。
2.本协议下借款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60个月届满之日止,单笔借款期限从甲方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经甲方批准并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借款通知书所记载为准。在单笔借款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提前还款;乙方也有权提前还款。
3.对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每笔借款,乙方应按照年化12%的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
4.本协议项下的每笔借款均按半年结息,结息日为每年7月20日和1月20日。
5.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为循环使用额度,乙方对已清偿的借款额度可重新申请借款通知书并经甲方单笔单批后循环使用。
6.在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无需催告即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宣布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额度全部终止使用,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6.1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6.2乙方和/或任何其他相关方拒绝或阻碍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3甲方有合理理由相信乙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乙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涉及、即将涉及重大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权益;
6.5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声明与承诺虚假或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或者乙方违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的声明与承诺;
6.6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6.7乙方发生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其它情形。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且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对外财务资助操作程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等事宜。
2.公司将做好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现状、股权结构、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持续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3.本次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整体可控,产业园公司还款来源为租金及经营收入等。本次对外资助事项无被资助对象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
4.产业园公司的另一股东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不具备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产业园公司提供了财务资助,截止至公告披露日,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85,000,000.00元,利率为12%,还款期限为36个月。
五、定价规则、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支持产业园公司经营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将有助于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公司为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产业园公司的另一股东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虽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产业园公司提供了财务资助。且产业园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利率由双方商议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持股19%的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持股19%的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确保产业园公司正常运营,满足产业园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我们同意上述事项。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约为0元(不含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产业园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为7,641.43元。
九、其他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廿五日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3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1年9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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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时间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9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廿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15:3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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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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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何伟成、郑崖民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长陆宏达,副董事长兰佳,独立董事杨格、冀志斌、王路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49)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持有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19%股份,为确保产业园公司正常运营,满足产业园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产业园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借款,借款利息为12%,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不超过36个月。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在60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含应收借款利息)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裁郑崖民先生同时担任产业园公司的董事,产业园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郑崖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出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产业园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次交易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廿五日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1-4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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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定兴电器维修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