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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将方便面带到食堂吃,高二女生小兰(化名)因此与食堂主管发生争执,小兰所在的学校作出处罚决定:开除小兰。
小兰是乌苏市第一中学高二学生,今年16岁。 小兰告诉记者,11月18日中午放学后,她去食堂看排队的人太多,就买了一桶方便面,坐在餐厅一角吃,快吃完时,食堂主管于军走到她面前,说:"你不知道学校食堂不准吃泡面吗?赶紧端出去。"小兰说:"老师,我马上就吃完了。"于军呵斥她赶紧端走。小兰反驳道:"你让我端到哪?食堂不就是吃饭的地方吗?"
小兰说,她当时说自己吃完马上就走,但于军端起她的泡面,拉着她就让她出去,或者去他办公室吃。"我就说,你放开我,我不吃了还不行吗?但他越抓越紧,我很生气,就骂了他一句,他仍然不放开我,我就冲上去打他,他就把泡面扣在我头上了。"在同学的劝阻下,小兰回到宿舍,发现在拉扯中自己的指甲劈了,不断流血,舍友帮她洗了头和脸,换了身衣服后,有学生通知她去德育处。
张新萍说,当天15时许,她接到女儿班主任王梅兰的电话,说女儿出事了。"见到女儿时,她的头发和脸都洗了,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但是头发还不太干。"张新萍说,听到当时的情况,她有点懵了,也没有和女儿说话,就跟着老师去了学校德育处。
到了学校德育处,张新萍被叫进办公室,小兰留在外面等候。
张新萍说,德育处副主任张军说,学校明确规定不准在学生食堂吃泡面,小兰违反规定,于主管劝阻,她不听还骂人,骂得特别难听。"我都不敢相信乖巧的女儿会骂人,甚至打人,虽然女儿被泼了泡面,但我还是赶紧代女儿道歉,后来学校通知我,让我带着女儿回家等候处理决定"。
其间,张新萍带着女儿去找过一次于军,希望得到谅解。"于主管说,像你这样的人应该混社会去,我不会接受你的道歉,,想让我原谅,让校长来给我道歉。"小兰说。
乌苏市第一中学王校长告诉记者,目前,学校已经开会决定开除小兰。他吩咐学校德育处副主任张军向记者介绍了此事的调查情况。张军说,经过他们询问食堂主管于军、食堂工作人员及在场的部分学生后,事情已经调查清楚。
当天中午,食堂主管于军在餐厅巡视时,发现了正在吃泡面的小兰。在询问"同学,你为什么在这里吃泡面"后遭到小兰的恶语辱骂。于军让小兰不要在食堂吃,影响其他人,就端着面桶让小兰到办公室吃,并准备将此事反映到学校德育处。但小兰一直跟随着,边走边骂。当于军转身时,迎面遭到小兰扇耳光。后来,于军一手拉着小兰,一手端着泡面,又被小兰的同班同学从背后拉住,小兰再次挥手打人时,于军用手去挡,面桶扬了起来,汤汁洒到了周围同学的身上。
通过张军出示的部分在场学生书写的经过,记者发现部分学生写到了小兰辱骂于主管,并两次挥手打了于主管,也有写到泡面洒到了小兰身上,但对于泡面是于主管故意泼洒还是在挡小兰的手时不小心洒的,学生们写得比较含糊。
张军说,学校曾在大会上通知过,不让学生在食堂吃泡面。一是吃泡面让食堂卫生特别乱,到处都是方便面桶,而且吃后还不把垃圾带走。二是部分学生住校后,学校饭菜不合口味就吃方便面,营养跟不上。
食堂主管于军叙述事件的整个过程与张军介绍的相同。对于小兰反映的"于主管不接受道歉一事",于军表示,不是他不接受,而是小兰的道歉没有诚意。于军回忆说,小兰及母亲的两次道歉均是面无表情,冷冰冰的,只说"对不起","没有诚意的道歉我不接受"。
记者采访了小兰宿舍的两名舍友,她们说,当天中午她们呆在宿舍里,没有去食堂,小兰回来时,头上、衣服上有很多方便面的汤汁,因为小兰手烂了,舍友就帮她洗了遍头。
随后记者私下联系到了一名学生,该学生目睹了事发经过。这名学生说,当天是小兰不对,对于管理员的劝说不但不理会,还骂得很难听。管理员让小兰说出班级、姓名,她没有说,反而继续骂管理员。管理员生气就把泡面泼向了小兰,小兰动手打了管理员。
"小兰是做得不对,她学习好,应该给她一个机会,开除这个处罚太严重了。"这名学生得知学校作出的决定后说。
小兰的班主任王梅兰说,在她看来小兰是个不爱说话的学生,从平行班进入加强班,人很聪明。同时,王老师列举了小兰此前在学校的一些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但表示之前小兰没有受到过学校的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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