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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普职分立是我国教育制度的一项重要设计。关于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构规模比例,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10年的教育规划纲要、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都强调,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一半以上。
尽管如此,各地在落实这一政策时却总是困难重重。特别是面临产业结构升级、初中毕业生生源剧减等形势,一些地方发出要不要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质疑声音,对政策落实提出了严峻考验。江苏作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十一五”以来,初中毕业生总数逐步下降,从2006年的121.35万人下降至2016年的61.17万人。但是,江苏却做到了连续11年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原因何在?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江苏省中、高等职业教育各占高中阶段、高等教育阶段的半壁江山,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比例由“十一五”末的18.6%提高至“十二五”末的31.4%左右。
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江苏规范办学定位、发展原则、办学主体、布局介绍、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五年制高职发展道路。全省五年制高职年均招生5万多人,在校生26万多人,五年制高职毕业生高级工获证率达60%以上。
建立健全“知识+技能”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制度。“十二五”期间,江苏按照注重技能、综合考试、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口单招录取学生达110006人,其中本科25661人、专科84345人。
扩大高等院校办学自主权。江苏从2011年起建立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制度,五年来,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的达43727人。
开展分段培养和联合培养试点。江苏于2012年启动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探索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新模式新机制,五年来累计招生8.8万余人。首批试点项目学生的本、专科转段升学率分别达到94.5%和95.7%。江苏还投入4000万元支持103个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完善以专业成长为核心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强化高中阶段招生统筹管理
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和分解落实。以设区市为重点,强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过程的六个统一。不断拓展职业教育招生区域和对象范围。
强化统筹调控。江苏省每年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下达当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明确“分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成立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高中阶段学校及五年制高职招生委员会,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重点抓好薄弱市县的招生工作,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低、职教占高中阶段教育比例低的“两低”市县,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省下达的普通高中计划,不得突破。
注重过程管理。一是统一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行由省及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各市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统一工作部署。各市招委、教育局制定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各县各校都必须认真执行。三是统一招生宣传。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前夕统一组织各类学校在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宣传。四是统一组织考试,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五是统一录取批次,各类学校必须根据各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批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六是统一收费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拓展招生面向。一是拓展招生区域。组织各学校参加东中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活动,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二是拓展招生对象。动员引导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农村青年、农民工、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群体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现在每年江苏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占中职招生总数的20%以上。
健全电子注册及监督激励机制
严格规范新生电子注册。落实学籍管理责任制度,对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包括全省职业学校学籍、资助、专业、师资、装备等基础数据库。各校严格按照经招生录取审批且实际到校就读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确保招生和学籍数据的真实性。
完善招生监督激励机制。健全招生旬报制度,各校在每年7月中旬至11月中旬,每10天向主管部门上报一次招生情况,省教育厅视招生进度组织人员到有关市县和学校现场督查,挖掘招生潜力,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各地教育部门依法监管、从严治理,严格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秩序,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中央和省级职教项目和资金的介绍与各地各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招生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和学校给予倾斜。
提升办学能力增强职教吸引力
全面落实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早在2004年,江苏省政府就设立了“职业教育助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江苏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
持续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全省职业学校从“十一五”末的482所调整到374所,校均规模提高到3500人以上。在除技工学校外的248所中等职业学校中,创建了58所国家示范职业学校,有192所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136所达到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标准,基本每个市县都有1所以上的窗口示范职业学校。全省高职院校从“十一五”末的79所增加到85所,校均规模达8000人以上,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15所,省级示范性院校20所。江苏省还紧跟产业升级步伐,依据课程改革需要,建设融教学培训、技能鉴定、生产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推动实训基地所有专业全覆盖。
切实打造专业课程品牌。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开展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调查,定期发布预警,引导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调整专业。全省创建了606个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国家级重点建设高职专业284个,省级品牌特色高职专业266个。全省成立23个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分专业推进课程改革,建成264个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和133所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全省推进实践育人和活动育人,开展创新大赛、创业大赛和文明风采竞赛,打造了一批公民道德教育、创业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学生社团活动品牌。
通过不懈努力,江苏实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八连冠”和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职组的“五连冠”,职业教育的美誉度不断增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毕业生就业平均起薪约2000元;高职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7%,自主创业比例为4%,平均月收入约3000元。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增强,,促进了普职比大体相当政策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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