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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马市街边,不到三十平方米的一建材店中堆满建材,留下仅能容一人转身的过道。文远坐在店铺的角落,无奈的眼神落在手里捏着的一本房产证上。他现在 大的心愿就是将房产证中“赵天元”三个字去掉。然而为了去掉这个名字,他已在房管部门、税务部门、法院之间辗转了两年多。
1、房产证加表弟名帮他圆了落户梦
赵天元是文远的表弟,黑龙江佳木斯市人。2002年,赵天元大学毕业,当时他的父母长期住在德州的侄女家,为了方便照顾父母,他想将来在德州找份工作,同时将户口从大学直接迁至德州市。但赵天元的父母是佳木斯市人,在德州没有房产,不具备落户德州的条件。
为了满足儿子的要求,赵天元的母亲只得找到文远的姐姐,请她劝说正准备在德州买房的文远帮忙。“文远,帮姑一个忙,你买房子的时候,给你表弟挂个名,行吗?”
文远原本在乐陵乡下老家以种地为生。2002年,他拿着自己种地攒下的5万元积蓄来到德州,准备买房安家。“钱只够付首付,所以准备在姐姐的建材店打工还贷款。”文远说。因为文远的姐姐是赵天元的母亲一手带大的,对于姑姑和姐姐的请求,朴实的文远没有拒绝。但为了防止纠纷,文远和赵天元当时写了份协议,证明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是文远。
就这样,2002年3月,文远交了5万元首付,贷款6万元,在德城区三八路康乐巷买了一套房子,办理房产证时,他按照承诺,将赵天元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一起写到了房产证上。“以后要卖这个房子,只要带着表弟到房管局签个字就行了。”文远当时觉得给表弟在房产证上挂个名,对产权不会有什么影响,况且双方还写了协议,证明了产权归自己所有,就更不会有问题了。
2009年,文远用在姐姐店里打工赚的钱,将房贷还清,并又有了点积蓄,无债一身轻的感觉真好。然而让文远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场突发的事故,不仅夺去了表弟的生命,也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2、表弟身亡除名价高数千元税费难承担
2009年9月5日,赵天元在北京与入室抢劫者搏斗中不幸遇害身亡。赵天元一家悲痛过后,开始与文远商量,尽快将赵天元的名字从房产证中去除,以免对以后的房产交易造成影响。
2009年11月3日,文远在姑姑的陪同下来到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打算通过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赵天元的名字从房产证中去除,他当时认为,这次变更的手续费绝不会比“添名”多,可当他听工作人员介绍完所需手续和费用后,顿时傻了眼。
因为当时文远没告知自己的购房时间,所以工作人员是按正常标准给他核算的相关税费。据工作人员介绍,若想“除名”,就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即文远要将赵天元占有的一半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并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总计6000余元。“我买房子的时候已经缴了契税等费用,明明就是我的房子,为什么还要缴一次?”文远觉得收费不合理。通过朋友介绍,他找到一名法律工作者咨询良策。该律师说,如果通过确权判决来确定自己是产权人,那么要去掉房产证上赵天元的名字,肯定花不了6000多元。
3、6000元打场确权官司胜诉判决却“无用”
在与姑姑商量后,文远请那名法律工作者代理此案,于2010年9月一纸诉状将姑姑一家告上法庭。
由于姑姑一家的支持,且证据确凿,审判过程很顺利。“被告是赵天元的继受人,赵天元未婚无子女。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认可购房、贷款均由文远办理,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是文远。”2010年10月29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将房屋产权判归文远所有。
拿着一纸判决,文远的心里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可是,当得知自己要为这场官司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共计6300余元时,文远有点难以接受。因为当初那名法律工作者告知自己打官司的费用肯定远远低于6000元,没想到实际情况却是和办过户相差无几。更何况,按照与姑姑家的协商,这笔费用是要由文远支付的。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文远实在不想再找麻烦了,只得选择吃个哑巴亏。“当时我就想,赶快拿着判决书去改房产证,了结这件事。可是没想到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这个判决只是确定了产权归属,‘除名’仍然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并缴纳税费。”听到这个结果,文远一时间不知所措。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文远,如果他对税费收取标准有异议,可以向地税局咨询。
文远拨打“12345”市民热线,联系到了地税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文远反映的事件很重视,表示会与省地税局详细讨论。但经过讨论,他们给文远的答复与房管部门的答复相同。不甘心的文远又找到德城区法院,法院派出工作人员到房管部门协助文远办理手续,但产权归属的判决与产权转移手续的办理是两码事。对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法院工作人员也无计可施。
为这场官司,文远已经花费了6300余元。如果再花6000多元办理产权转移,就要再次借钱。刚还清贷款的文远实在不愿再度举债。于是,他拿着民事诉讼判决书,反复奔走于房产管理中心、地税局、法院之间,希望事情能有转机。
这期间,有朋友建议文远到公证处办个公证,将他与赵天元的产权份额分为99%和1%,这样可以减少税费。但经咨询得知,房管部门对这种事后补充的产权份额分配公证不予认可。
也有朋友建议文远用行政诉讼的方式,将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告上法庭,但文远经咨询专业律师得知,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在这件事的处理上都无过失。
4、房产加名太草率“一字千金”买教训
如今,文远为这件事已经奔波了两年多,民事判决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但“赵天元”三个字仍然深深地印在房产证上。身心疲惫的文远无奈地决定,尽快交钱了事,他实在没有精力再为这件事纠缠了。
他找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这次,通过查看文远提供的详细资料,工作人员给他核算出了具体应该缴纳的税费:文远的房产为住宅,非营业房,且房产证已经办理满5年,按政策决定免收营业税。即文远现在只需缴纳房产评估价0.5%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再加上评估费,一共3000多元。“算起来一个字1000多元,真是一字千金!”文远感慨。“早知道花3000多就行,真不该打那场官司,白扔了6000多块钱。也怪我一开始咨询时没拿出房产证,人家不知道我买的房子已经超过了5年。当然,这件事归根结底就怪我自己,不该随便在房产证上加别人的名字。”
据了解,文远将于近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正式将已故表弟的名字从自己的房产证上去除。同时他也希望通过自己的遭遇给大家提个醒,房产证上加名,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