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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是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个问题急需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使青少年树立自觉遵纪守法和自我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律意识。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分析
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中出现了的大案增多,有组织犯罪增多,追求享乐和财产型犯罪增多,公开、随意犯罪增多,毒品犯罪、性犯罪增多的特点。此外,青少年犯罪还突出表现出其暴力性、凶残性、反复性和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的特性。下面就结合我院2007年-2009年受理案件的情况从年龄、案由、身份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年龄的分析
据统计,2007年元月至2009年12月受理的案件中,年龄在25岁以下的占受案总人数的38%。其中25岁以下年龄段中,18岁-25岁的占85.7%,16岁-18岁的占14.3%。该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呈现出急剧上升的势头,同时犯罪低龄化倾向亦日益突出。
(二)案由的分析
抢劫案中,青少年人数占总人数的60%,盗窃案中,青少年人数占35.5%,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中青少年人数占72%,强奸案中沾0%,故意杀人案中占50%。
(三)身份的分析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犯罪的青少年其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6.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2.8%。社会无业游民竟高达96.8%。
此外,青少年犯罪已由过去的低龄化、团伙化逐步向暴力化、成人化、智能化转变。在犯罪过程中采用高科技技术实施犯罪活动,如利用计算机进行诈骗。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一)社会因素
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以及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变革期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巨大变化,以个人为本位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和“金钱万能”、“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拜金主义思想对青少年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把金钱视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尺度。一些少年从 初羡慕、眼红大款、大腕的一掷千金,发展到想亲身体验、模仿、直至竭力追求。为了搞到大量的金钱去实现个人的目标,不惜铤而走险,进行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社会需求层面的提高,一批又一批初高中学历的毕业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大批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成为无业游民,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文化市场管理失范,某些环节监督不力,查禁不严,致使一些质量低劣、格调低下、内容庸俗、以宣传色情、暴力为主的精神产品充斥文化市场,这对青少年已有的消极心理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助长了他们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发展。而“三室一厅”等一些不良娱乐场所则进一步诱发了犯罪。例如,犯罪嫌疑人杨某、王某、冯某召集社会无业人员组成一个抢劫团伙,并购制了手枪、砍刀等作案工具,在城乡进行疯狂抢劫,更为恶劣的是在抢劫过程中强奸、轮奸被害少女。
(二)家庭因素
家庭是少年儿童所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其对子女的影响和作用是巨大的。因此,家庭教育方法适当与否显的尤为重要。调查结果表明不良的家庭教育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为亲情过剩、亲情淡漠、管理过严等形式。亲情过剩俗称溺爱,即父母让孩子在家庭中处于“特优”的地位,对其在物质和精神上的任何需要均无原则地予以满足,使子女养成了骄傲、任性等不良个性,当他们步入社会遇到挫折时,往往不能正确对待,缺乏自主和判断力,从而引发犯罪;亲情淡漠,即父母不喜欢、不愿意教育子女,让其放任自流。由于缺少家长的关爱以及家长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子女不能获得正确的导引和情感的归依,从而形成一些不良性格;管教过严,是指家长对孩子的要求过于严厉,当孩子有缺点和错误时,不是循循善诱,而是暴跳如雷、棍棒相加,使孩子的心灵遭受创伤,转而在社会上的同学或朋友之间寻求慰藉,此时如果受到不良引诱,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因素
目前一些学校对教育方针的执行有些偏颇,单纯追求升学率,而忽视了德育教育,以致使许多学生缺乏理想、不讲道德、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学校根据考试得分高低,区分“好学生”和“坏学生”,对后者进行简单粗暴、动辄训斥处罚,不准上课,把他们当成“包袱”弃之不顾。造成一些少年过早涉足社会,加入亚文化群体,其将对学校的积怨转化为对抗社会的犯罪行为,从此走上犯罪的道路。例如,我院受理的一案8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犯罪嫌疑人均为十六、七岁的少年,而他们却制造了震惊小小江城的网吧血案。据调查这些孩子都是初中辍学后,在社会上游荡而逐渐认识聚结成群的。
(四)自身因素
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主要表现为身体迅速发育成熟,精力旺盛,而心理发育相对滞后,仍处于断奶阶段,自控能力差,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易受环境影响。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少年抵御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三、预防及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有效对策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但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可塑性和改造性。从某种意义上看,对于青少年犯罪,社会的责任大于青少年罪犯自身的责任。打击是一种低层次的防范,预防才是 有效的手段。防患于未然,应从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面着手努力。
(一)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打击犯罪力度
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在各行各业、各级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协调下,各司其职,遏制青少年犯罪。公安机关对危害青少年的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要快侦快破,从严惩处,对教唆青少年犯罪的犯罪人员要严厉打击;对青少年的恶少抢劫案及团伙案件要坚决打击,从而加强社会治安整治,净化学校周边地区的环境。
(二)家庭教育和学校关心有机结合,积极引导青少年成长
学校对学生要加强理想、道德、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要组织青少年学习 中国革命史,观看革命传统电影,引导学生作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懂法、守法的新一代。而作为家长,除了从生活上关心子女外,更要从思想上关心子女,多与子女交流、沟通,了解他们思想中的困惑和不解,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人生。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进行训戒,责令其严加管教,并通过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素质。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发犯罪法》,要使青少年懂得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各单位可定期邀请公检法等政法干部,,结合近期典型案例,给学生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从而不断提高其法制水平。
(四)积极帮助挽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
社会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学校老师和班主任应定期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要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于轻微违法青少年,不要放任自流,更不要歧视他们,学校要及时与其父母、居委会干部加强联系,让班干部与他们结对子,要给予密切的关注,同时加强教育、管理,从而使他们改正不良的行为,抵御外界的不良引诱和侵害。
有效控制、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动员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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