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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佛山中心城区早在2008年就开始“禁电”,但在大街小巷跑的电动车一直不少见。电动车的话题也屡次引起市民关注。昨日,市府公布了《佛山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佛山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审验、报废等相关工作规范及配套措施。同时,对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核发机动车牌证,需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同时,驾驶人要考取相应驾驶资格并在指定区域行驶。
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
“市联调办要结合2008年部分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政策,对佛山电动自行车实际拥有量以及实行准予登记上牌制度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有关负责人表示,还要根据目前各区中心城区发展现状,研究是否调整现行限行范围,广泛征询意见。
根据相关方案,佛山公安要结合目前已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审验、报废等相关工作规范及配套措施。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办理注册登记,核查电动自行车的各项参数,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将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产品情况通报质监、经信、工商部门。要通过增设牌证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按照方案,还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对生产企业监督,产品质量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责令停业整顿;不得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现存在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违反规定生产电动自行车等问题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甚至法取消生产许可资格。电动车的销售监管方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鼓励市民主动置换报废
同时,警方要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占用机动车道、超速、逆向行驶及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但未按规定登记的,要督促车主及时办理。
对目前已经购买使用的电机输出功率、电池额定电压、设计 高时速等超出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标准的,要按机动车纳入统一管理。对可以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核发机动车牌证,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警方要研究制定过渡期管理办法,过渡期后即予以淘汰,鼓励市民主动置换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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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了解到,佛山在用超标车管理将设过渡期并划定禁行区域。据了解,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在用超标车),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在过渡期内,该办法施行之日前购买的在用超标车,允许在非禁限区域内行驶;该办法施行之日后购买的,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对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纳入机动车范畴管理的在用超标车,参照摩托车通行有关规定,驾驶人应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车辆应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协调保险机构配合推出)。
需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政策点击
■观察眼
多方共赢或能保证政策持续推进
在公共交通没有足够发达又实施了“限摩”的佛山,电动自行车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选择。
然而, 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等的电动自行车已可纳入机动车范畴。新规将多数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一批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
数年前,佛山交警部门就曾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调查,发现佛山电动自行车的仿摩化程度达九成以上, 高时速均超过国家标准。市面销售的100多个品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只有少量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这些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其危害性可想而知。加快报废、淘汰对这类在用的超标车也显得迫在眉睫。
对在用的超标车,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报废,加快淘汰不失为一个理想方法。期望通过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支持,采取企业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提高报废车辆回收价格、政府发放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提供多样化的淘汰渠道和途径,来鼓励市民主动置换和报废超标车。这些思路都亟待具体配套措施出台作为支撑。因而,还是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以旧换新折价回购企业和用户多方实现共赢,才能保证该项政策顺利落地,并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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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对驾驶员也明确要求:驾驶时应戴安全头盔;在划分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 右侧行驶,在未划分的道路上行驶时应确保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安全;借道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驾驶超标车违反有关通行规定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在用的超标车,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报废,加快淘汰。相关部门应充分争取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支持,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提高报废车辆回收价格、政府发放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可在 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禁行由来
佛山早在2008年12月1日起,在全市五区及东平新城中心区等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违禁者将受到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当时佛山实施一户一摩的“限摩”措施和禁止外籍摩托车在非国道上行驶后,由于对各类电动车的限制规定未配套出台,助力车及电动自行车数量激增,非机动车如人力三轮加装动力装置的现象也增多。“绝大多数超过国家标准,致使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骤增。”。
与此同时,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夏小荔
(原标题:“地下”5年 电动车能上牌了)
.(编辑:金阳电动车维修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