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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
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000万辆
实际使用量约800万辆
路上飞驰、“闯红灯”
楼道充电、飞线充电
带来的社区火灾事故
让市民饱受困扰
……
好消息来了!
今天上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重点包括:强化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停放秩序,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措施;设定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多措并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
从今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行为。
条例规定
聚焦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条例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使用非机动车集中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非机动车违规充电是“屡禁不鲜”的话题,对此《条例》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些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楼梯间、大门口不能再停车充电了
那居民们应该去哪
停放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呢?
条例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上海市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城市的安全与未来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如若我们每个人都共同努力
ta也必将会更加美好
资料:东方网
编辑丨翁羽
原标题:《 高罚5万!5月1日起,上海全面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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