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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1日12时,魏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在菏泽251省道何楼办事处二中路口处,与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魏某某受伤,两车受损。根据现场视频显示,当时小型轿车行驶方向刚好黄灯闪烁即将变为红灯,此时小型轿车不但不停车等候,反而加大油门加速通过。而此时电动车方向是红灯,电动车驾驶人魏某某想早点过去,闯了红灯。两人都是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所以造成了该起事故。
该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受伤。
各位骑车的朋友请注意!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心存侥幸!
养成骑车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不让生命安全这件“头”等大事功亏一“盔”。
统计分析发现,在造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约有80%为颅脑损伤致死。科学研究表明,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冲击能量,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生命只有一次 细节决定成败
小编提醒您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按规定佩戴头盔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一定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并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
.(编辑:涞源电动车维修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