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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管局开展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已进入第五年。五年来北京监管局始终把动态监控作为强化预算管理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稳妥推进,从参加第一批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并行开展到单独完成,从探索前行到建章立制,从监控成果单轨展示到形成预算管理闭环,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正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一、监控视角不断扩大
一是监控范围向全面监控拓展。监控试点阶段,北京监管局只是针对系统预警提示的支付数据开展监控,从第二年开始,不断充实监控力量,落实职责分工,分户到人,要求每位监控人员全面监控对口单位的所有支付数据,扩大监控范围,将信息系统预警与人工经验判断结合,发现的违规问题逐渐增多。二是监控层次向单位预算管理延伸。在推进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监控视角不断扩大到中央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监控发现的问题逐步深入,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互挤占、项目支出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违规拆分合同支付等。三是监控模式向系统性监管发展。将动态监控工作定位为承上启下、互联互通的业务枢纽,将预算编制审核、决算编制审核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相结合,通过各项业务监管发现的问题,系统分析原因,查找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督促预算单位分类整改。开展动态监控以来,北京监管局共对属地1569家预算单位的1200多万条支付数据进行了监控,涉及资金近8000亿元,共发现问题并制作问题处理单9500余份。
二、监控流程逐步规范
为确保依法依规、尺度统一,北京监管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规范监控工作。一是制定操作指南。为了深入推进动态监控工作,研究制定了监控操作指南,将财政部的制度办法与监管局监控实践有机结合,对相关内容进行具体细化和优化完善,进一步突出操作性。二是开展业务专题培训。系统梳理动态监控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详细讲解操作指南的各章节内容及具体运用,结合案例对各类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培训,帮助广大干部深入理解、熟练掌握专项业务,促进动态监控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三是加强内控建设。明确牵头处室、业务承担处室职责以及经办岗、复核岗职责,遵循动态监控的内在逻辑,以监控系统为载体,规范各项业务环节及具体步骤,使经办岗和复核岗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制约,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业务风险。
三、监控方式更加丰富
北京监管局日均监控数量达1.5万余条,面对人手不足和工作量大的双重压力,总结多年工作经验,不断改革和优化监管方法,保质保量完成监控任务。一是找准监控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在坚持动态监控全覆盖的原则下,紧跟新形势,落实新要求。以今年为例,一方面重点监控预算单位对中央有关“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重点监控疫情防控资金支付使用情况。通过明确每年监控重点,集中力量关注一类问题,在一段时间内反复提醒预算单位,形成“肌肉记忆”,从而有效杜绝违规行为,使预算执行单项规范逐步迈向全面规范。二是发现问题“以点带面”。针对发现某单位的一个问题类型,立即通过追溯该单位全年数据,较容易查找到未发现的同类其他问题。针对发现某部门所属某单位的一个问题类型,着手扩大问题发现范围,利用“问题关键信息”辐射整个部门所属单位进行查找,往往能发现更多的问题。这样有利于达到事半功倍和及时纠正的效果。三是积极宣传解释政策法规制度。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涉及部门预算管理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整理汇总,主动与预算单位交流共享,加强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联系互动,形成“有疑问必解答,有案例必分享”的良性沟通机制,同时向财政部请示报告有关情况,有效减少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闭环管理日趋完善
五年来动态监控工作成效显著,发现了预算单位在日常资金使用、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和薄弱环节。为加大对监管局监控成果的反馈利用,将监管成果从单轨道展示向预算全链条管理渗透,财政部国库司、预算司、部门司和监管局上下联动,根据监管局监控中发现的预算单位违规行为,财政部相关司局对违规行为严重的单位采取降低评分、削减预算等方式进一步处理,一方面起到震慑作用,提高预算单位重视程度,有助于预算执行规范,另一方面也形成了预算闭环管理,通过预算编制约束预算执行,也将预算执行情况反馈于预算的分配,从而使动态监控工作真正嵌入预算管理链条,成为预算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
.(编辑:太康安防监控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