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210400000000
    地名由来: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置抚顺城,为浑河北岸高尔山下修筑的辽东十八城之一,取“抚绥边疆,顺导夷民”之意命名,属沈阳中卫抚顺千户所。据曹德全《抚顺辨义》(载《地名学研究(第2集)》称:抚顺之名反映了明朝对元残余势力纳哈出“抚顺持重”的政策,含有“安抚顺导”之意。(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战国属燕国。秦、西汉属辽东郡。东汉至晋属玄菟郡。晋末至唐初为高句丽所据。唐置新城、仓岩、木底3州,分属安东都护府和渤海国。辽属东京道贵德州和咸州。金分属咸平路咸平县、东京路沈州和贵德州。元属辽阳行省沈阳路贵德州巡检司。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置抚顺城,为浑河北岸高尔山下修筑的辽东十八城之一,取“抚绥边疆,顺导夷民”之意命名,属沈阳中卫抚顺千户所。清原属辽东都指挥使司三万卫。明正统三年(公元1438年)新宾、清原清河以南属建州卫。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于赫图阿拉(今新宾县西老城)定都建国(史称后金)。清初属奉天府兴京。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属承德县。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析承德县东部及兴京西部地置兴仁县,辖抚顺地。三十四年兴仁县治自沈阳迁至抚顺城,改称抚顺县。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新宾县地属兴京府。民国属奉天省东边道。1913年改兴京府为兴京县。1925年置清源县。1928年改兴京县为新宾县,同年清源县改称清原县。1937年析抚顺县地一部分置市,市名源于县名。1948年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辖市。后属东北人民政府。1952年撤抚顺县。1954年属辽宁省。1956年新宾、清原划归铁岭专员公署。1958年新宾、清原改属抚顺市。1961年复置抚顺县。1964年新宾、清原改属沈阳专员公署。1965年新宾、清原复属抚顺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