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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由来:《禹贡》称“冀州”为九州之一。《周礼·职方》说:“河内曰冀州。”《尔雅·释地》说:“两河间曰冀州。”据刘熙《释名》称:“冀州取地以为名也。其地有险有易,帝王所都,乱则冀治,弱则冀强,荒则冀丰也。”颇为牵强附会。考《左传·僖公二年》晋荀息有“冀为不道”的话。杜预注:“冀,国名。平阳皮氏县(按:今为河津县)东北有冀亭。”京相璠《春秋土地名》亦称:“今河东皮氏县有冀亭,古之冀国所都也。”冀州当以冀国为名。今冀县又袭冀州之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春秋为晋之东阳地。战国初属中山国,后归赵。秦属钜鹿郡。汉高帝始置信都县(治今冀州),属信都郡。东汉复名信都县,属安平国。三国魏信都县属安平郡。晋属长乐国。北魏初武强县省县入信都县,不久析出。北齐扶柳县并入信都县。隋初县改属冀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信都县改名长乐县。十二年复原名,属信都郡。唐初复置冀州,县属之。天祐二年(公元905年)信都改名尧都县。五代复原名。宋、金信都县属冀州。元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省信都县入冀州。二年复置。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又省县入州。清升冀州为直隶州。1913年降冀州为县,袭用州名。属直隶省冀南道。1914年属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区。1949年属衡水专区。1958年12月冀县并入衡水县。1961年7月复置冀县。1970年属衡水地区。国务院1993年9月22日批准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划归衡水地区。1996年5月31日撤销衡水地区,划归衡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