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420500000000
    地名由来:据彭质均《宜昌小志》(载《方志月刊》1935年第4期)说:“宜昌为东晋新置之县,与夷陵县并立,斯时之宜昌城,在今城西约百里江之右岸。因其为由夷陵析置,故就‘夷’字之音,略变而为‘宜’之,……而又审其形势重要,理宜昌达,乃于‘宜’字之下置一‘昌’字,而成宜昌。”(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周为楚、夔二国地。春秋属楚。秦、汉南郡地。东汉建安十四年(公元209年)为宜都郡。南朝梁置宜州。西魏改拓州。北周改峡州。隋大业初改夷陵郡,属荆州。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复改峡州,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复为夷陵郡。宋为峡州夷陵郡。元置峡州路。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为夷陵州。清初讳“夷”字,改夷陵州为彝陵州。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升为宜昌府。1914年属荆南道。1921年属荆宜道。1932年设第九行政督察区。1936年改设第六行政督察区。1949年设宜昌专区。1955年撤枝江并入宜都。1958年原省辖宜昌市划归宜昌专区。1959年改设宜都工业区。1961年复为宜昌专区。1962年复置枝江县。1970年改称宜昌地区。1971年神农架林区划入。1972年改由省直辖。1979年宜昌市复由省直辖。1984年改长阳、五峰2县为土家族自治县。1987年撤销宜都县,改设枝城市(县级)。1988年撤销当阳县,改置当阳市(县级)。1992年宜昌地市合并、枝城、当阳市为省辖,由宜昌市代管。国务院1992年7月6日批准撤销宜昌地区,将原宜昌地区所辖的宜昌县、枝江县、兴山县、远安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划归宜昌市管辖,原宜昌地区所辖的枝城市、当阳市由省直辖,1995年二市划归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