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漏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为了能使漏电保护装置正常工作,保持良好的状态,从而起到保护作用,必须做好以下几项使用和维护工作:
(1)漏电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记录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漏电保护装置在新安装和运行一段时间后,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3)巡视检查和定期检查维修时,应清除附在保护装置上面的灰尘,以保证绝缘良好。
(4)若漏电保护装置因被保护电路发生故障而分断电路时,要查明原因。凡有白色漏电指示按钮的开关,应先检查一下该按钮。若漏电指标按钮已跳起,说明线路中已出现漏电和触电故障,应检查原因并排出故障后才能将漏电指示按钮复位,再合开关。若漏电指示按钮没跳起,则是过载故障。
(5)漏电保护装置在使用了一定次数后,在转动机构部分应加润滑油,保证操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
(6)漏电保护装置因被保护电路发生故障时,须打开盖子进行内部清理(主要清理消弧室和触头),消弧室的内壁和栅片上要清理干净;要仔细清理触头上的毛刺、颗粒,保证接触良好。当触头磨损到原来厚度的1/3时,要更换触头。
(7)为检验漏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主要内容有: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值;测试分断时间。
(8)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装置再次使用之前,要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9)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装置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保护装置。
(10)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后,经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保护装置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装置强行送电。
(11)在漏电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时,应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装置。
为了能使漏电保护装置正常工作,保持良好的状态,从而起到保护作用,必须做好以下几项使用和维护工作:
(1)漏电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记录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漏电保护装置在新安装和运行一段时间后,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3)巡视检查和定期检查维修时,应清除附在保护装置上面的灰尘,以保证绝缘良好。
(4)若漏电保护装置因被保护电路发生故障而分断电路时,要查明原因。凡有白色漏电指示按钮的开关,应先检查一下该按钮。若漏电指标按钮已跳起,说明线路中已出现漏电和触电故障,应检查原因并排出故障后才能将漏电指示按钮复位,再合开关。若漏电指示按钮没跳起,则是过载故障。
(5)漏电保护装置在使用了一定次数后,在转动机构部分应加润滑油,保证操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
(6)漏电保护装置因被保护电路发生故障时,须打开盖子进行内部清理(主要清理消弧室和触头),消弧室的内壁和栅片上要清理干净;要仔细清理触头上的毛刺、颗粒,保证接触良好。当触头磨损到原来厚度的1/3时,要更换触头。
(7)为检验漏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主要内容有: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值;测试分断时间。
(8)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装置再次使用之前,要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9)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装置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保护装置。
(10)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后,经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保护装置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装置强行送电。
(11)在漏电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时,应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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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11:23:48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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